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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买卖合同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22-04-12 11:44 标签: 安置地买卖合同 怎么写

安置地买卖合同的写作方法:

1、应写明房屋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3、写明房屋内部设施设备、付款的方式以及期限;

4、写明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夏爽律师

夏爽律师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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