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2022-04-29 15:08
个税中子女教育费用扣除的填报方式:1. 点击个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 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教育】3.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4.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5. 选择本人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6.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2022-09-08 14:49
个人所得税申报子女教育每年扣除1到2万元。目前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我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度,也就是说,儿童教育支出更多地体现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特别是幼儿园和学前教育阶段的早期教育支出。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年1至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涵盖小学生学习。
2024-08-19 10:2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022-09-27 14:08
个税子女教育的扣除既可以选择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双方各扣除5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025-02-15 11:20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
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