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8-19 17:20
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原则上平均分配,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比例一般均等。但如果兄弟姐妹中有赡养父母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配一点,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的,少分一点。
2022-08-11 11:36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汇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8-12 10:35
烈士兄弟姐妹不一定算烈属。 烈士兄弟姐妹需根据年龄进行判断,未满18周岁弟妹算作烈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条例解释第一条,所说的“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十六岁的弟妹,及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有下列情况的,可为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2、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022-09-03 16:00
烈士兄弟姐妹不一定算烈属。 烈士兄弟姐妹需根据年龄进行判断,未满18周岁弟妹算作烈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条例解释第一条,所说的“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十六岁的弟妹,及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有下列情况的,可为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2、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023-08-17 16:21
出嫁的姐姐一般是能和弟弟分父母家的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有特殊情况外,子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前述特殊情况一般指的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或被继承人指定该继承人不继承遗产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