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
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2022-08-18 11:29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021-02-18 16:19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2022-08-11 1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护现场的义务。驾驶人没有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2-09-03 09:57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当事人应该在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涉事车辆及相关物品,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二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至六十日。如果对事故车辆进行车辆技术检验鉴定的(即验刹车,方向,灯光,计算事故车速)应由交警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完成。不过,这些都是提前要由交警部门通知其检验时间,要求其到场见证。如通知了,但当事人届时不到场就是当事人的责任。但如交警没有预先通知,则有办案程序有错之嫌(没有履行告知权)。
2021-02-19 09:20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一般不超过30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