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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09-08 14:09 标签: 交通事故 全责 无力赔偿

1、如果对方无力赔偿,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请求交通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那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带着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当事人各方签字,并且送达各方当事人。当然只要因为一方或者多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是调解过程中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代位赔偿。当责任方无力赔偿的时候,受害方也可以向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垫付,然后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向车主履行赔偿后,有权利向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代替车主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马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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