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厂员工不去有补偿。
搬厂员工不去,不属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情形的,用人单位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范畴的,员工以公司搬迁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认定公司属于未依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情形,员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应支持。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范畴的,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员工应到新办公场所上班,如果员工拒绝到新办公场所上班的,就构成了旷工,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根据规定,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2-10-13 09:40
搬厂时员工不去,如果老板因此而与其解约的,一般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
2024-07-30 10:12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2025-04-23 17:05
1、如果工厂搬迁后员工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工厂工作的,则工厂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2、如果工厂搬迁后,搬迁的距离较远,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当给予员工补偿;如果工厂是在本市内近距离搬迁的,则即使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不需要给予补偿。
2022-10-13 13:57
工厂搬迁后,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地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公司搬迁后新的工作地点离原来的工作地点较近,不影响员工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搬迁后员工应该到新的工作地点上班,不得以该公司搬迁为由拒绝上班。员工拒绝上班,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实践中,搬迁后的地点与公司原地址不超过15公里的,一般认为公司搬迁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不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公司搬迁后的地点离原工作地点或者员工的住址较远,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变更工作地点。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公司不得强逼员工到新的地址工作。公司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直接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2022-08-09 15:36
一般是因情况而定的。1、搬迁员工属于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搬迁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搬迁员工很难得到赔偿。2、搬迁员工搬迁到外地的,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活动造成重大影响,需要与搬迁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搬迁员工不同意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