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1、委托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属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2022-08-23 10:53
(1)经营中的代理。在商品经营过程中,投资者本人把所有关于经营的活动委托他人代理,自己并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代理人除了签订合同外还从事一切有关经营的事务。 (2)合同中的代理。合同中的代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泛指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代理关系。 (3)对外贸易中的代理。对外贸易中的代理,在我国也称为外贸代理制。是指由我国的外贸公司充当国内用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其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 (5)知识产权中的代理。知识产权中的代理分为三类: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版权代理。
2022-08-11 10:36
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从下列人员中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 (3)与当事人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5)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 仲裁代理人要求: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2022-08-09 10:49
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022-09-09 14:39
刑事代理可以分为公诉案件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自诉案件,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2022-08-11 11:36
物权的种类如下: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民法典》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 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