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
2022-09-22 10:55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 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类型: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2-08-26 10:17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承揽合同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
2021-05-22 13:59
合同订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合同是否能够成立并生效,主要依靠合同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示。既要求主体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资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同时还需要满足不违背强制性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要求。法律规定合同订立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三种。
2022-08-12 10:32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也是可以成立的。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均在书面的合同上签字,合同才成立。
2022-08-11 13:45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