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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付款是否违反三流一致

合同纠纷 2022-09-16 14:29 标签: 委托付款 违反三流一致 违约

委托付款没有违反三流一致。所谓三大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这三个方面的浓缩。说浓缩的意思就是,它完全可以高速快捷的计算出这三个流的所有反映状况。

从开具发票增值税方的角度规定对外开具发票原则“三流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强调了是“同一受票方”。需要提醒的是,“资金流”规定的是收取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除了收到银行款项等资金流,还包括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也就将俗说的“三方协议”纳入范围“资金流”。

从受票方的角度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三流合一”原则,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开具发票方,强调了是三者“一致”。需要提醒的是,“资金流”规定的是“支付款项”,没有其他的支付销售款项的凭据,也就只包括银行等资金往来款项。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杨旭雯律师

杨旭雯律师

4375540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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