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果女方离婚不要房子有补偿吗?

婚姻家庭 2022-09-20 09:45 标签: 女方离婚 不要房子 补偿

根据新的民法典,婚前财产是不列入离婚分配的。但婚姻存续期间内财产,在离婚时才会进行分割。房子的归属问题,房子要是在取得结婚证书(在民政部门登记)前买的,就不列入婚后财产,要是在取得结婚证书前买的就列入婚后财产。但是即便是婚前买的房子,因为是贷款买的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偿还贷款的部分视为两人共同承担,不论另一方是否真的负担。在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进去的。如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部分除外。一般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在放弃房子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男方现金补偿如果是婚内房产,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应当给予补偿的,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袁能贵律师

袁能贵律师

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