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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有补偿吗

其他 2022-09-20 10:08 标签: 强拆 违建 补偿

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可以要求这些补偿: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拆迁户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实践中大部分强拆过后,政府为了清理拆迁现场会把建筑材料统一清理,这是损害拆迁户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未能阻止,拆迁户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相应的损失。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3、可以要求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广义的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4、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迁户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拆迁户也可以要求赔偿。当然,该赔偿的主张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分配责任承担的比重。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庄治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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