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评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者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具体补救方式如下: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情况。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评定的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鉴定机构或者签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签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另外,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4-06-19 14:08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024-06-11 11:41
1、如果是工伤,应先申请认定工伤,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鉴定;
2、如果是一般人身损害,则应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3、手指伤残程度法定时间,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在治疗结束后或者伤情鉴定后就可以进行。
2023-05-09 15:45
交通事故,马上满三年了,对方保险公司不认可异地的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伤残鉴定需要在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去申请,那么异地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或者发生医疗过错后,建议是在事故发生地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022-10-30 14:00
“当事人认为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的,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执法监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2-08-08 15:21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