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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吗

刑事辩护 2022-09-22 14:30 标签: 刑事案件 检察院量刑建议 法院一般会采纳

刑事案件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在侦察完毕的基础上,向法院公诉的时候在公诉书中注明的一项建议,就像民事案件的起诉状一样,有诉求和建议权利,既然是建议,那么从字面意思来说,法院审判时可以做参考,也可以不做参考的,从这方面来说,他对审判时候的定罪量刑影响不大。从职责分工来说,检察院公诉,代表的是国家,但是在法庭上,他充当的也只是原告的角色,说白了他的地位和被告在法官眼里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双方,对于其建议,法院可以选择采纳,也可以不选择采纳,从这方面来说,量刑建议的影响也不是很大。从法院的性质来说,他是一个居中裁判的机构,实行的是不诉不理的原则,对于检察院的公诉,法院要整体把握,居中裁判,既要听取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又要听取被告的辩护意见,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后,根据证据情况、开庭情况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所以说,对于法院出具的最终结果,是对案件的整体把握,需要参考很多方面的东西,对于量刑建议,一般来说,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也只是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高旭东律师

高旭东律师

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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