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黑名单一般不会连累子女。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都会有影响。
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
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2-09-14 13:55
父亲欠债黑名单不会连累子女考医学研究生。父亲欠债进了黑名单,这是借贷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会影响子女政治前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2-09-01 16:32
当老公被列入黑名单的,那么一般是不会连累到妻子的。除非二人之间存在连带的清偿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对于债务具有相对应的清偿连带责任,那么双方都有影响,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因此是否影响到妻子,是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进行认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2-08-09 15:58
当老公被列入黑名单的,那么一般是不会连累到妻子的。除非二人之间存在连带的清偿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对于债务具有相对应的清偿连带责任,那么双方都有影响,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因此是否影响到妻子,是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进行认定的。
2022-09-15 08:48
父母欠债一般是不会影响子女的财产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形。
1、若父母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2022-09-02 17:09
征信问题会影响孩子大学录取的,父亲征信黑名单很有可能会影响孩子上大学,因为,失信人的孩子一般不允许上私立等贵族学校。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