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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立案标准八种

刑事辩护 2022-09-27 16:50 标签: 敲诈 勒索 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潘彤律师

潘彤律师

湖北正典(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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