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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收到伤情鉴定怎么办后拖延

其他 2022-10-17 10:02 标签: 派出所 伤情 拖延

如果法医已经出具鉴定意见,但派出所拖着不给当事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派出所说明理由。派出所应在三日内将鉴定意见通知当事双方,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所以建议尽快找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另外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不同,前者是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后者是确定赔偿标准。伤情鉴定你看上面法条,伤残鉴定你在起诉前做好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陈芬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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