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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1

其他 2022-10-22 14:01 标签: 成都 二套房 首付政策

根据322日出炉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主要内容包括:

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区域适用范围,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继续按原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陈小云律师

陈小云律师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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