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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

其他 2022-11-19 10:09 标签: 广东 小组 选举

广东省村民小组长选举的具体办法为:

1.村民小组长由本小组村民直接提名,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2.参加村民小组会议的人数不得少于本组18周岁以上村民的2/3或者户代表的2/3,候选人获得参加会议村民过半数的同意,始得当选。

3.有设立党支部的村民小组应当遵法定程序将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小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另外,村民小组长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告。

村民小组长的免职程序参照任职程序进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纳入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同步完成,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换届当选或届中补选的,任职时间统一截至下一届村民小组长推选日。

法律依据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推荐或者自荐材料。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在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建议人选材料。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建议名单。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十一条 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和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的选举纳入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同步完成。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选举参照本办法执行。

程玉伟律师

程玉伟律师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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