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2-11-26 15:01
违法国旗法的行为包括:
1.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2.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的行为。
3.随意丢弃国旗的行为。
4.将国旗及其图案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或者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2-11-21 16: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2-09-24 11:53
目前两次。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最新修正是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08-12 14:14
目前两次。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最新修正是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09-16 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尽管具有一定的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对他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过于严厉,而应重在教育,适当处罚。因此,法律规定应从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认识简单,不具有责任能力,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