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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成功下步怎么办

其他 2022-11-26 14:03 标签: 民事 监督 案件

"等待《立案通知书》,然后应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唐超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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