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就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2-08-08 16:55
1、具有缴纳失业保险金地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2022-08-19 09:06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确认自己符合领取条件,然后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即可。 领取条件为: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022-08-18 09:47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失业原因为本人原因,那么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未来有求职要求的。
2022-08-09 10:1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2-08-10 10:30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