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国家公职人员外遇产生后果,法律如何处理?单位党纪政纪如何处理?

其他 2023-03-08 11:08 标签: 公职人员 外遇 处理办法

撤职或者被开除。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行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魏林洪律师

魏林洪律师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