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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 2022-08-30 15:33

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
(2)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这两点体现的是债权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3)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
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这一点体现的是债务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最高额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最高额抵押权本身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所以是具有从属性,即从属于主债权。
而不可分性是指抵押权不能脱离主债权而存在。
(4)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转让,抵押权人可就分割或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这一点体现的是抵押物本身的不可分性。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徐士存律师

徐士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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