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万善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姓名:翁万善律师
律所: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家律师
城市:广东-深圳
2021-08-23 09:55
请咨询一下,工伤做院期间公司应付当月岗位工资,及当月奖金吗?
应付当月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因为你没有上班,工伤有没有鉴定,有没有社保等,鉴定有等级才能达到赔偿标准
2021-06-21 21:50
我是去年6月15日在工地上班,积水坑没维护措施,掉入积水坑导致肋骨3根骨折。医院的一切费用都是我支付的,工司买的国联人寿保险支付了一半的费用,工司也没报工伤保险,应为我的一切手续都被国联人寿拿去了,今
你是农民工,我先给你结论:百分之百能拿到赔偿。 你这种情况,我以前处理过,也是工伤申请期过了,以“人身损害”为由,通过诉讼维权成功的,现在《民法典》也有相关明确规定:当无法通过劳动保障机制获得工伤待遇赔偿,要求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是支持的。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查(2018)粤0307民初6457号案的民事判决书。
2021-05-12 10:39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一个月前在医院做颈椎手术,费用结算清楚后出院,回家一个星期,接到医院电话说有一笔手术材料费用33000元没结算,需补缴。原因是护士漏算了,要我回去医院补交,手术后住院22天.每
您好,这是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漏算的医药费”是否需要补缴,这个可能肯定的是,是应予补缴,毕竟本就是您应该缴纳的医药费。 第二个问题:“如何确定是漏算的医药费”。 1、单凭医院一个电话,就确定漏算一笔手术材料费33000元,数额巨大,需要认真核实。 2、您本人可以去医院的“医务科”,打印所有病例资料(记得要医院盖章),包括医药费清单,仔细核实。 3、“手术材料费33000元”,是多笔,还是一笔,如果是多笔,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如果是单笔遗漏,需要仔细核实是否存在这个“昂贵”的材料。 第三个问题:医院的失职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1、已经出院后,并以“算错医药费”为由通知补缴,医院存在失职过失,应当承担失职过失责任; 2、医院的失职过失责任,不能完全免除您需要补缴医院费的责任。 3、我个人觉得,医院的过失责任+补缴医院费的误工损失,预计3000元左右。个人建议,先和医院协商,无论是否能协商一致,先补缴30000元,避免诉讼(因为330000元,医院可能起诉,如果是基于自己有过错+3000元,可能医院就不会走诉讼)。 最后提醒:上述问题,未考虑您在医疗保险、社保报销等问题。
2021-04-10 09:08
我们公司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终止履行合同,被对方告了,现在对方以财务不独立为由要求母公司赔偿,如果官司输了,我变成了这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我自身会不会有影响
你的问题,我大致明白,但细节不是很清楚。《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关于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如第20条,第30条、第63条等,具体你可以查看一下法条,看看你符合哪种情形。如果法院判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不履行,可以强制执行股东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