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6 14:02 回复
可以。即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委托辩护人。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提出委托辩护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是办案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告诉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