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点法律上的事需要麻烦您了解一下情况,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女朋友家吃宵夜,她的一个追求者喝醉酒上门踹门,踹了好几下后进屋先骂我女朋友然后还要动手打她,我护开我女朋友,他就来打我几下,然后我打回去,他从地下捡起门的木板又来打我头几下,我抢过来打了几下,把他鼻骨打骨折,法医定轻伤二级,当地派出所定互殴的罪名,案件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继续侦察,让我从看守所释放出来,请问这个案件派出所定我这个罪名是不是不成立?案发时我女朋友与她女儿也为我做证是对方先动的手,对方我已经去找他协调赔尝他的医药费之类,但对方今天说好6万,明天说7万,反反复复,请问我如果让法院去判赔偿医药费后会再关进去吗?谢谢您给我说一下麻烦您了
匿名用户
广东-汕尾
交通事故
2022-08-30 14:29
9.90
补充描述:
如果对方不接受赔偿,到法院去起诉,我会再进去吗?
2022-08-30 14:56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