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13:11 回复
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
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能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