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法律顾问团
2020-07-07 07:35 回复
当事人因该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
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