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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薯*儿 福建-泉州 婚姻家庭 2020-07-0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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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07:55 回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那么,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般情况下确实如此,但存在以下五种例外。 第一种情况男女双方有约定。 在婚前财产约定、婚后财产约定中,都可以约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人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以后万一发生离婚的情况下,财产不纳入分割的范围。必须强调的是,这种约定法律规定必须是书面的形式。 第二种情况:指定赠与。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三种情况: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四种情况:婚前财产。 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第五种情况:个人专属财产。 对于一方专用的、价值不高的日常生活品,如衣物、鞋帽等,一般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另外,对于具有人身关联紧密的奖品,比如奥运会金牌等,一般也属于个人财产。而对于一方创作的文稿、艺术品的设计图等,其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也具有个人属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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