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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7 09:59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