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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宝妈没有生孩子之前岗位是8小时制每周歇息一天,生完孩子3个月之后公司不仅不执行新的产假规定而且上班后要调离原岗位,一开始沟通时说新岗位的工作时间不便就是比较忙有喂奶时间,后来上班当天却以缺人没办法为由,让我去前台上班,工作时间是8点--18点,中间有1小时倒班吃饭的时间,三天一休,没有喂奶时间。我去找领导领导根本不听我说仍然让我适应新岗位、并提出可以让家人把孩子抱公司喂奶、我当时就拒绝了,我说喂奶时间没有还这么忙孩子太小我不能去,领导根本不听我的解释让我不去新岗

筠*笙 甘肃-兰州 其他 2020-08-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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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5 20:18 回复

    一,法律层面规定产假不得低于90天,国务院的条例规定是98天,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在98基础上又延长两个月。因此,要求单位另支付两月工资问题不大;二,如果单位无故接触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告知,并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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