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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2013年向放高利贷者借款40万元(实际为38万元的砍头息),我哥做工程亏了还不上,我于2014被放高利贷者设局,暴力协迫成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当初报警,警察不岀警),2017年被起诉开庭审理,由于我不在家,我写了代理文书请我的父亲代理我岀庭,法官不让我的代理人进入法庭,法官按缺席出庭直接判决我担保人成立,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我不懂法并没有上诉,只是在执行法官面前谢说被冤枉事实,2023年7月19号被执行庭拘留十三天,我现在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

1*6 湖北-宜昌 经济纠纷 2023-08-03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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