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六亩果园,2008年取得的林权证,2020/9/30到期。现在我们社区要进行棚户区改造,要征用这块地。我这违法建筑的单亩价格赔偿高达20多万,我的总共赔29万。他们给出的说法是,林权证在棚户区改造政府的行为下,没有任何作用。林权证只是证明你有果园,你没有确权。我想问我依法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林权证,为啥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什么叫我没有确权。不属于不动产
李*对
天津-静海
其他
2020-08-27 07:58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