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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贫困户在一六年我有肺结核病时,被托贫了、可是村里到现在都还有一些好家庭没有托贫、这合法吗、怎么做、谁管这事

谁*气 四川-眉山 其他 2020-08-2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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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8 12:37 回复

    您好,您可以《甘肃省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所确定的退出标准,即“甘肃省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有安全饮水等7项内容为主要指标,其中“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安全住房”属否决指标。”同时,根据《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规定的退出验收标准,即第五条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11项具体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涉及行业部门的退出验收指标,由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依据行业标准进行认定,形成汇总表和花名册,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认定意见是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认定意见的视为未达标。您看下,您如果不符合脱贫户条件,将证据拿上,就可以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管理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乡政府民政办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县民政局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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