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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07:54 回复
不需要。按《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有以下三个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还规定,受让人依照前述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