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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宝妈没有生孩子之前岗位是8小时制每周歇息一天,生完孩子3个月之后公司不仅不执行新的产假规定而且上班后要调离原岗位,一开始沟通时说新岗位的工作时间不便就是比较忙有喂奶时间,后来上班当天却以缺人没办法为由,让我去前台上班,工作时间是8点--18点,中间有1小时倒班吃饭的时间,三天一休,没有喂奶时间。我去找领导领导根本不听我说仍然让我适应新岗位、并提出可以让家人把孩子抱公司喂奶、我当时就拒绝了,我说喂奶时间没有还这么忙孩子太小我不能去,领导根本不听我的解释让我不去新岗位

A*静 台湾-屏东 其他 2020-08-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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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30 09:38 回复

    您好,1、关于未执行产假规定,您可以向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处理。2、关于调岗,一般需要单位和员工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上海地区的口径是员工可以拒绝,但仍需到原岗位正常出勤。如果单位以不服从工作安排解除有可能是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3、如果员工自己辞职,仲裁或者诉讼中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4、如果您选择和单位协商解除,建议您参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工龄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也可按照赔偿金标准,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和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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