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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吃饭,点了一杯奶茶,奶茶喝了一半了,再拿起来喝的时候,玻璃杯碎了,割到了手腕,缝了5针目前医院的费用是店方付的,双方私谈的情况下店方只愿意赔1000元我现在需要怎么样来让他赔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如果告店方,需要什么?需要怎么来告

d*张 湖北-随州 其他 2020-08-3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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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31 17:58 回复

    您好!如果起诉,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您需要提供医院的医嘱(证明误工时间)、工作证明、工资情况等(如银行流水或工资条或单位证明)证明误工损失);另外,您可凭就医材料到司法鉴定所咨询下是否构成伤残,构成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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