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0月8日晚10点50分,我跑滴滴接到一个订单到成都一地铁口附近等待一位乘客,之后因乘客喝了酒在电话里嘴巴不干净,与我发生轻微争吵,随后,该乘客带领6至7名男子到接客地点将我打伤,当时有群众拉住他们他们才停手,当时也有群众报了警。警察到现场时,打人者已扬长而去。警察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将我送至医院,在医院照片后住院一星期,后到派出所开委托书去做伤情鉴定(费用为我垫付1000),结果为轻伤二级.之后转为刑事案件,滴滴公司也配合警方给警方提供了打车者的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可是现在已经4个月了,确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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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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