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2017年初至2020年3月之间县人防、人武部新营区在本人房屋旁边施工,2017年与本住宅60米处放炮两标段(有视频,照片为证)造成住宅多处断裂,楼顶漏水、地基开裂下沉,几年来环境污染、施工声音嘈杂、扬尘污染、交通不便等严重影响了的正常生活及生命安全。
于2020年4月12日签订了一份协议赔了九万元。协议上面说明了此赔偿款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4月12日。但是后续有要开始在距离本住宅3米处开挖8米深基坑,现有2米开始地下有石头需要开钻放炮,后续还会继续对房屋造成损坏。施工方强制施工,说已经赔偿了九万元。是

蜜*n 北京-西城 其他 2020-09-03 20:06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3 20:10 回复

    既然协议上有赔偿截止日期,那么该日期以后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另行主张赔偿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