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中山坦洲镇的,25号收到湖南长沙寄出的(举证通知书)内容是,尊敬的长沙市望城区岩槟电子商务经营部,关于(2024)相0104民初16608号)案件,我院已通过法院专递(1023786322597)寄出“举证通知书等文书,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我没签收那份举证通知书,当时我心里很惊慌,我不懂怎么打开看全部内容,只看到小部分,只知道这个短信是: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发给我的,我怎么会在湖南长沙开电子商务经营部呢?我几年都没出去过任何一个城市包括隔离的城市都没去过,怎么会湖南长沙开什么电子商务经营的呢,百分百是别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开的呀,很有可能是我5月25号在我镇上的路边开了中国移动电话卡,当时登记我的身份证还拍照和签名的,是给我两个电话卡,说如果需要用马上开通,如果不用一个月后销毁,我原来有卡用的,我就不用,现在还保留着,当时我贪点小便宜,领了一箱云吞面,事情就是这样了,希望您能帮我处理这件事,非常感谢您!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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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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