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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16岁坐牢1年,17年坐牢8个月。喝酒后,构成寻衅滋事,加致人轻伤,已赔偿并获得谅解书,请问这种情况会判多久

变*1 黑龙江-牡丹江 其他 2020-09-0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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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5 08:24 回复

    先看检察院给本案所定的罪名,如果是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检察院所拟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你方所述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是在前一次刑罚处罚完毕后五年以内又故意犯罪的,则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综合上述,我们认为本案如果律师做的比较好,判处缓刑(判决之后立即释放,并一定时间的考察期)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内都属于比较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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