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21年鼓励朋友买房时曾口头说:“赶紧把房子买下来,买房亏了有我呢“。然后朋友买了一套房,当时总价540万,目前算上支付的房贷利息,共亏了270万,他起诉我要求履行承诺,赔偿房子亏损金额的一半,130万。
具体情况:
1.我没有资金参与,不是合伙买房,
2.我没有任何获利,
3.购买房屋时我没有参与,没有陪同看房,没有参与购房谈判和签合同,完全是对方独自完成购房过程。
4.当时是口头承诺,没有签订书面文本,
5.后续在对方的引导下,微信聊天中承诺到2024年5月亏了,我承担他一半损失。他有微信聊天截图为证。
6.我把朋友删除了,聊天记录消失。对方没有删除我微信,据我所知聊天记录有删除,但是不知道删除了多少,涉及到房子承诺的聊天记录他做了截图保存。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胜诉吗?谢谢您
匿名用户
福建-福州
刑事辩护
2024-07-14 13: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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