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12:38 回复
协商的内容应当包括: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和赔偿的具体数额、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病人的善后处理,尸体的处理以及协议后将对双方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等。
如果经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达成协议后尚未履行协议时一方又反悔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