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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一笔经过法院判决的银行债权,判决内容为:A公司(已吊销)还款;B公司负连带责任。在执行中,B公司出具一份判决后其与银行的协议,内容为:“B公司除上述债务外还有一笔债务,B公司按银行要求贷新还旧。判决的债务由A公司用资产抵偿。B公司不再承担责任。”但A公司未用资产抵债。请问:1.判决后的协议效力,B公司是否可以用该协议阻止执行。2.B公司和银行在没有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要求A公司用资产抵偿是否有效,A公司未履行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3.银行在转让债权时未告知新协议的存在是否有过错。4.B公

袁*袁 四川-自贡 其他 2020-09-07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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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7 07:35 回复

    1、不可以。 2、无效,与B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有过错,可追责。 4、有过错,不排除与A公司恶意串通。如查证属实,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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