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共计30个工作日,我在江苏省淮安市青浦区一申通快递私人代理点做快递员,当时我和我前公司一同事李某一起到这个快递点工作,月薪2400元,由于我家里有事,我提前5天便和快递点老板沟通辞职并得到其准许,老板承诺先结1400元,剩余1000元将于3月15日在无快件丢失的情况下全额补发李某以家中小孩生病为由,向老板领了1800元工资,并承诺节后继续来上班,剩余600元于次月领。可是到上班的时间,李某不辞而别,老板打电话没有人接也没有人回,后来李某的快件出现多单丢失,损失900元
十*姨
澳门-凼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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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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