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9 08:44 回复
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者依各自职责及行为性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51条的规定,对于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残疾人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52条规定,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侮辱、虐待、遗弃、强奸等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