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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八人一起喝酒中途我俩吵起来了,有一个人拿酒瓶子不小心把我们一起吃饭的人第四根脚趾脚筋割断了,重要的是不是故意的,没看到,我,这算是什么伤害,还有我们已经报案,后来他们双方决定私了,但是公安局说不可以私了,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怎样才可以撤案??求求您了

T*燃 甘肃-兰州 其他 2020-09-0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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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8 16:41 回复

    如是轻微伤,可私了。如是轻伤,不可私了,双方达成和解,并谅解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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