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聘用意向书讲了股权激励金额是按照工作时间,来发放,解禁期是2年,但是没有讲如果离职就不给没有发放的部分,我的股权激励是两年解禁,后来过了大概半年再签股权激励时才在新的股权激励合同写了如果员工不论以那种形式离职,没有发放的部分都自动回收给公司,这个时候不签也得签,但是明显是用人单位没有事先讲清楚这件事,如果早讲清楚。我就不来这家单位了。我想咨询的是我要以公司违法哪些条款来进行起诉,目前我从这家单位离职,公司没有把未解禁的股票给我,损失超过20万
2024-09-1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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