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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本人在厂里做了11年厨师,现在厂要搬去离原厂大约800米的地方,打算不开食堂了,厂里给了两条路,1.多给两个月工资写辞工书,2.去车间做普工工资不低于原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得多少钱。谢谢

-*妹 湖南-郴州 其他 2020-09-0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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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9 12:41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根据相关法律,有以下几个要点:1、企业搬迁是否有补偿金。上海地区口径认为,单位搬迁距离不远,给员工造成影响不大的,不认为是客观情况变化,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调整岗位。一般来说调岗应该和员工协商一致,实践中要具体考量单位调岗的合理性。3、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提出和员工解除,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按一年算。具体建议咨询您当地律师或者法律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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