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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干家电维修,公司卖出的家电二千多块钱,拿着货款走了,老板要报警,而且公司压着一个月工资,和两千的信用金没给,他没有正常辞工,请问有什么后果

杨*忙 内蒙古-巴彦淖尔 其他 2020-09-0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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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09 20:25 回复

    拿走两千块尚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员工不辞而别,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可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则可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该员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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